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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从今年起开拓代为查询威海地区企业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常住人口信息资料、房地产、土地登记档案登记信息资料(包括所有权人、司法限制、抵押情况等)、机动车车辆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档案资料服务业务。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并只能是因案件诉讼或非讼需要而拟获悉被查询上述登记资料的律师或者个人,并以此建立互相合作的网络。

本所具体查询的业务与收费标准如下:
  1、查询威海地区企业工商登记机读资料、常住人口信息资料、机动车车辆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档案资料的,每份收取律师服务费人民币300元(包括威海市区、环翠区、高区、经区),市辖县级市加收200元(指文登市、乳山市、荣成市),查询费据实支付(以实际支付为准,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元)。快递费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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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购买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不可忽视的合同条款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5-22

       

      威海房产市场自2017年前后日趋火爆,市民购买二手房异常火爆,每年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市民排成长龙,但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条款?威海律师给出提醒:

  一、买方无权调整合同

  有些房屋买卖合同中会写明“该合同一旦签字生效,买方将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等类似条款,其实这就是霸王条款的类型之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交易双方经过协商后制定的,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意外的情况,使得合同的约定与实际不符,这时就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作为当事人的买方,自然也是有权利对合同进行调整的。

  二、延期交房可免责

  “若非卖方的原因而导致的延期交房,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条款也是霸王条款的一种。如果交易双方已经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的时间和方式等,那么卖方就必须按照约定时间交房,若中途出现一些问题,致使交房时间延期,那么卖方必须提前告知买方,并且以书面形式进行说明,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买方无权选物业

  大多数人购房的时候都忽略了物业选择的问题,基本上是该房屋原来配备的是哪家的物业公司,买房之后依旧是这家,一些卖家便利用这一点,使用与物业公司合伙吃回扣的方式,坑骗买家,并故意在合同中约定必须使用这家物业公司,这其实也是一种霸王条款。该条款侵犯了买方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对其权益造成了损害,需要多加防范。

  四、违约责任不对等

  说到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其实最常见的便是违约责任不对等的条款,一些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购买方的违约责任总是约定地十分详细,但是对于售卖方的违约责任,不是不约定就是约定不清,这就为售卖方提供了很多欺骗购买方的机会。所以,购买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样的条款,并且主动提出明确售卖方的违约责任,若对方不同意,那就不要轻易签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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