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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从今年起开拓代为查询威海地区企业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常住人口信息资料、房地产、土地登记档案登记信息资料(包括所有权人、司法限制、抵押情况等)、机动车车辆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档案资料服务业务。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并只能是因案件诉讼或非讼需要而拟获悉被查询上述登记资料的律师或者个人,并以此建立互相合作的网络。

本所具体查询的业务与收费标准如下:
  1、查询威海地区企业工商登记机读资料、常住人口信息资料、机动车车辆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档案资料的,每份收取律师服务费人民币300元(包括威海市区、环翠区、高区、经区),市辖县级市加收200元(指文登市、乳山市、荣成市),查询费据实支付(以实际支付为准,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元)。快递费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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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威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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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婚姻继承 > 继承相关问题

不同意父母婚姻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7-10

不同意父母婚姻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威海离婚律师指出再婚老人子女有的担心老人一旦再婚,其财产势必会被外人瓜分咱有,进行影响到自己的继承份额;有的认为老人再婚有伤风化,影响自己的声誉,因而极力阻止和反对老人再婚。阻拦无效后,就以老人再婚为托词和借口。不愿意尽赡养义务。这种因为老人再婚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做法,不但是错误的,还是违法的。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不论老年人是否再婚,子女都必须履行其应尽的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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