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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从今年起开拓代为查询威海地区企业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常住人口信息资料、房地产、土地登记档案登记信息资料(包括所有权人、司法限制、抵押情况等)、机动车车辆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档案资料服务业务。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并只能是因案件诉讼或非讼需要而拟获悉被查询上述登记资料的律师或者个人,并以此建立互相合作的网络。

本所具体查询的业务与收费标准如下:
  1、查询威海地区企业工商登记机读资料、常住人口信息资料、机动车车辆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档案资料的,每份收取律师服务费人民币300元(包括威海市区、环翠区、高区、经区),市辖县级市加收200元(指文登市、乳山市、荣成市),查询费据实支付(以实际支付为准,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元)。快递费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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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
首页 > 婚姻继承 > 结婚

结婚前后应该知道的关于财产的基本常识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7-14

       

      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据统计离婚原因有很多种,有个人原因,社会原因,和家庭原因,无论那种都和法律离不开关系。

  我们经常会看到,在婚姻生活中,如有一方出轨了,另一方往往要求他签订一个忠诚协议,保证以后不再犯错。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呢?说法有两种。一种认为:无效的。因为他属于道德领域,法律难以涉足,他的履行主要靠当事人自觉。另外,他是身份关系,不适用合同法。另一种说法是:有效的。婚姻法本身规定了夫妻应该互相忠实,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该有效。


  一、问题1:司法实践中,忠诚协议是否有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夫妻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签了一个忠诚协议。有约定说:不再做对不起妻子的事情,如果有婚为情、包二奶等情况,应支付800万的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后来男方还是跟小三生活在了一起,妻子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800万。

  这个案子里,法院认定被告违反了忠诚协议的约定,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是800万的精神损害请求超出了男方的经济能力。法院作出调整,要求男方支付女方精神损害赔偿8万元。一审判决后,双发都上诉了。二审维持原判。


  二、问题2:约定赠予婚前的房屋可以反悔么?


  比如:电视剧中,猫爸婚前有一套房产,后来和虎妈结婚。后来猫爸前女友回国,两人旧情复燃,虎妈发现,猫爸求原谅,并承诺把婚前的房产赠予自己的配偶虎妈。
  问题:把婚前的房产赠予自己的配偶可以反悔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经明确: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予另外一方。如果赠予方在房产的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予,另外一方请求履行,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虽然赠予了,但是不动产,在不动产的变更登记之前是随时可以撤销的。这种情况,如果女方是受赠方,赠予不算,还要去做变更登记。


  三、问题3:一方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婚外情人,这种款项可以索回么?


  关于这种案件的判决,有很多观点。有人认为:应该全部返还,有的人认为:应该驳回,不予返还。实践中的倾向性意见是:第一、同居关系是违法的,有配偶者是不能跟第三者同居的。第二、夫妻对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单独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人是无权处分,是无效的。由此得知: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不能单独处分,如果赠予第三人可以返还。

  关于赠予小三,返还的判例是有的,但对证据的要求很高。必须要能够证明男方和第三人是不正当的同居关系,而且还要证明的确是有赠予,对方可能会说是劳动关系或者借款等等。其次,法院在判决中也不会完全支持,他会看各个法官的自由心证,这个诉讼是存在风险的。


  四、问题4:丈夫背着我卖房,可以追回么?


  案例:老李认识了一个丧偶老人,他们就买房、再婚。由于子女的反对,两人经常争吵,老李打算离婚。女儿建议老李:卖房、转移财产。老李真的这样做的。
  问题:如果夫妻一方偷偷的把房子卖掉了,配偶还可以把房子要回么?

  答案很简单:1、房子是要不回来的2、可以要求配偶进行损害赔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规定: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第三人买房是善意购买的,他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产权登记也做了变更,另外一方主张追回房子,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法院要保护一个正常的市场的秩序。另一方的权利如何保障,她可以主张卖房子的一方损害赔偿。


  五、问题5:如果感情不好了,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还能不能反悔?


  我们经常看到,在生活中有一些夫妻,感情不好了,双方就想离婚,并且已经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办理。
  问题:这份离婚协议书生效了么?这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还能反悔么?

  答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进行了明确,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已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没有成功,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法院就会认定这个协议是没有生效的。如果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进行离婚登记,这个协议就是没有生效的。如果说协议签了以后,双方去了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个协议就生效的。协议中对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是不能反悔的。有一种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双方在协议离婚之后,一年内反悔,时间是一年,他如果请求变更或撤销,法院是会受理的,法院受理后,会看有没有欺诈和胁迫。如果没有欺诈和胁迫,法院还是会驳回的。所以,签离婚协议要谨慎,一旦进行了离婚登记的话,协议就有效了。


  六、问题6:独生子女的继承问题。


  在前段时间,有篇文章很火,相信大家也看过《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恐慌,事实上,独生子女的继承问题有没有这么可怕?应该怎么做呢?
  实践中,独生子女的继承可能会遇见这些问题,我们总结了四个方面:1、找不到人。2、找不到财产。3、找不到材料。4、找不到依靠。
  1、找不到人:有一个独生子女,他的母亲已经过世了,现在父亲也过世了,他是父亲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他不知道这个财产在哪里?他想起诉到法院,让法院来查,但是他没有被告。这就是独生子女在继承中会遇到的一个问题。
  2、找不到财产也很普遍:我们可能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父母的财产在哪里?我们不一定完全清楚。比如说:银行存款,必须知道是哪个支行,哪个账号,父母对外可能有债权。如果这些都不知道,在继承财产时,也没有办法继承。
  3、找不到材料:独生子女继承有一个比较好的方式,可以通过公证来继承,而不需要诉讼。公证处需要我们能够证明,我们是被继承人合法的法定继承人,需要我们提供父母的婚姻关系、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等,如果没有这些材料,公证处是不会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没有公证书,也没有办法去继承。这也是独生子女继承可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

  4、找不到依靠:在现代社会,空气、环境不好,压力也很大。中年就意外离世的情形并不少见,孩子可能没有成年。谁来做孩子的监护人,如果财产都留给孩子放心么?孩子一个人怎么办?这也是独子继承会遇见的一个问题。


  继承问题讲起来很复杂,我无法跟大家一一列明,最后我想给大家幸福传承六条建议:


  1、我们作为父母这辈,平时最好能够列明财产的详细状况。为子女留下查找财产的线索。及时更新财产清单,以后子女继承时,就有据可查了。
  2、提早立遗嘱。有两个好处:1、把自己对遗产分配的意愿进行明确。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但是有可能你对自己的财产会有一个分割的想法,而不是按着法定继承来的。遗嘱就可以进行定向的传承,把财产留给我想要留给的那个人。2、对财产有一个疏理,遗嘱里会把财产的所有状况都列清楚。也避免了以后找不到财产的麻烦。
  3、提前进行财产规划:这个建议针对家庭财产比较多的,比如说如果二老名下房产比较多,可以把其中一部分房产先给到孩子名下,可以先进行使用、收益。同时避免通过继承再来过户。同时,如果有股权的话,也可以先进行股权的一个变更。有些家庭也会办理一些家族的信托,这都是提前规划的一些内容。
  4、是针对找不到材料,我们要提前公证有关的证明文件。比如说:我作为一个老人,我要证明我的母亲已经过世了,我可能回老家时,会把一些材料找到,放到公证处公证一下。以后我的孩子来继承时,就不用再做这个手续了。孩子要找我的父母过世的材料是很难的,或者有的孩子已经出国了,更不方便。
  5、针对未成年的。如果孩子没有成年,可以订立遗嘱也可以再遗嘱当中明确孩子的继承和监护的问题。可以从亲戚朋友中找信得过的人,如果真的发生意外,可以找他代为照顾孩子的一生。
  6、指定遗嘱执行人。在国内可能不是很多,看电影就会发现:如果有一个过世,在葬礼上,就会有一个律师,拿出一份遗嘱,并宣读遗嘱。这个律师还会执行遗嘱,在财产的分割过程中律师都是全程参与的,他能够保证遗嘱得到执行。
  我今天从六个简单的案例跟大家分享了离婚前规则,你不得不知的法律问题。大家如果后续有问题,也可以再联系我。

——此文由威海离婚律师(www.0631lawyer.cn)和离婚律师精心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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